对于拟开展城市森林花园住宅试点的新出让地块,由各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或市土地储备中心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书面申请。经市政府同意后,在地块规划条件和土地拍卖公告中明确作为城市森林花园住宅项目实施。
2021年1月1日起,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居住及商住(住商)混合用地项目,以土地出让合同对应的宗地为单位,其住宅尚未销售的,适用本工作细则。
2023年启动实施城市森林花园建筑试点项目,将新兴的绿色生态理念注入城市住宅、公共建筑实践,并打造为绿色生态建筑示范项目。
2023年启动实施立体园林绿色生态建筑试点项目,各部门积极联动,着力打造我市第一批立体园林绿色生态建筑示范项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适用、经济、安全、绿色、美观的要求,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典型示范的原则,支持发展城市森林花园建筑。
宁德市中心城区通过公开出让方式取得的,并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出让合同及规划条件中明确可作为立体生态住宅的住宅、商住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