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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市森林花园建筑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日期:2022-11-15  作者: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量:134
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
      为有序推进城市森林花园建筑试点,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市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四宜四有”现代化新城,现将推进城市森林花园建筑试点的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城市森林花园建筑试点项目的公共平台、空中花园可按两层通高设计,其空间高度不低于两个自然层层高。
      二、为保障私密性,空中花园正对上一层外墙不得设置窗户和出口。
      三、城市森林花园建筑试点项目申请规划核实和竣工验收前,其公共平台、空中花园应按照绿化方案设计以精装修的标准实施完成。经核实验收后,公共平台、空中花园的绿地面积可按10%比例折算计入项目绿地率和绿地面积。
      四、为进一步支持城市森林花园建筑试点,按补充规定和本通知有关要求实施的项目,其空中花园的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容积率。
      五、城市森林花园建筑的建筑退距按建筑主体外轮廓线的位置计算,建筑间距按空中花园外挑尺寸的二分之一位置计算。
      六、本通知与补充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本通知未涉及事宜,按《巴中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版)》及其补充规定的有关要求执行。
      七、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其有效期与补充规定一致。
      特此通知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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